越南一名阮姓逃逸移工,2014年8月以移工名義來台從事製造業技工,2015年3月被註銷居留許可,成為逃逸外勞;逃逸期間,他到處打零工維生,後來在台北市某足體養生館找到按摩師的工作。
示意圖非事發地點,翻攝自網路
判決書指出,2019年9月9日晚間10時,他為一名女性顧客進行按摩時,以漸進方式將她的短褲完全脫下,被害人一度起疑,但沒有說話,阮接著以雙手掰開她的雙腿,用手指比「噓」的動作,要求被害人別出聲,竟趁被害人男友「就在布簾另一邊」的情況下大膽強制性//交得逞。
法官審理時,阮承認在自然氛圍下有與女客發生關係, 但辯稱「她有呻吟,是自己把雙腿張開,她並未表示拒絕」;阮的律師則指出,阮與被害人辦事大約6到7分鐘,且被害人男友的按摩床與被害人的床距離不過1 、2 公尺,被害人卻沒呼救,直呼案情不單純。
示意圖非事發地點,翻攝自網路。
不過法官認為,被害人當下未求救,且離開養生館前表情正常,可能是因教養、性格、成長背景及危機處理能力不同而有不同反應,也有可能不敢張揚,再說被害人尚在就讀大學,遭侵入的反應能力,不能與一般成年人相比,最後採信被害人的說法,判定阮有罪。阮不認罪,還強辯「是她自己張開腿」、「好像很有需求的樣子」,毫無悔意,台北地院認為他膽大妄為,客人的男友在場還敢作案,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阮有期徒刑5年6月,刑後驅逐出境。阮歷經二審,再上訴至最高法院同樣都被駁回。
翻攝自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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