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男子被人指控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檢方依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將他起訴,但法官卻判了這件案子無罪。法官認為少女因為外表成熟,而且穿著「同齡人不會穿的馬甲內衣」,讓男子無法辨認少女的真實年齡,因此將他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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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台中一名只有13歲的少女離家出走,跑到台北與詹姓男網友見面,詹男看見少女穿著性感馬甲內衣,一時把持不住就和少女發生了一夜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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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知道事後詹男突然被控告性.侵,他還強調兩人是兩情相悅事情不該是如此,直到警方和他說少女只有13歲,他才知道大事不妙。詹男向警方表示,他事先並不知道少女的真實年齡,只覺得她打扮和談吐都相當成熟,根本不覺得她是未成年,而且兩人只認識了一個禮拜,不清楚她的背景是什麼。
示意圖,非當事人。圖片來源 / wallpaperflare
詹男進一步解釋,少女身高158公分,體重70幾公斤,外表看不出來只是國中生,少女也只透露自己已經沒在念書了,其他資訊都沒提,臉書上的個人資料生日欄也顯示「2000年8月21日」,所以他真的不知道少女只有1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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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案件後,法官認為少女當下穿著的「馬甲內衣」並非同齡人會穿,而且也沒有告知詹男真實年紀,打扮成熟的少女的確會讓詹男無法辨別少女是否成年,所以沒有任何證據顯示詹男是故意和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因此判他無罪,但此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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