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與性別、感情糾葛相關的恐怖騷擾事件頻傳,甚至演變成暴.力.命案、無辜性命犧牲。經過政府及民間6年來合作努力,今年11月19日立法院已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今 (1) 天蔡英文總統、行政院院長及內政部部長也在總統府簽署法案。
翻攝自蔡英文臉書。
不論是遇到藕斷絲連的恐怖情人,或是糾纏不清的追求者,透過《跟騷法》都能保護被害人安全。根據內政部,跟蹤騷擾意指「對特定被害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8大類行為。」包含監視、跟蹤、盯哨、守候、威脅、辱罵、歧視、用電子通訊設備干擾、要求約等讓被害人感到害怕,影響日常生活的行為都被列入犯罪。
翻攝自內政部,下同。
跟騷行為屬於告訴乃論罪,「得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若加害人還攜帶危險物品,則加重至最高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萬元以下罰金。被害人報警後,警方會啟動調查並以書面告誡嫌疑人,如再犯得申請保護令,違反保護令最高關3年或處30萬以下罰金,法院對反覆騷擾者得預防性羈押。
今天蔡英文總統在簽署《跟騷法》直播記者會上表示,法案將於公布後6個月正式上路。蔡總統表示:「有了這部專法,未來對於不當跟蹤騷擾行為,公權力可以提早介入、防範危害。未來我們會持續努力,讓全體國人的生活更加安全、安心。」總統也呼籲警政署盡快完成教育訓練及人力增補,與相關單位加強合作。你對於這部法案有什麼看法呢?新法上路之後,能有效阻止犯作行為嗎?
翻攝自蔡英文臉書。
希望未來可以提早防止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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