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自在外租屋難免無聊,偶爾找朋友來串門子也很正常,怎料房東卻有話要說!
示意圖,翻攝自《魚乾女又怎樣》
一名女網友在Dcard分享,目前搬來1個月左右,先前有帶友人回家住,當初簽約的時候,房東承諾可以帶朋友來,只是可能要支付水電等,但沒有明講「借住一晚就要收200」。原PO表示,剛剛房東強調「之前就有講」,前幾天繳租金,竟要求自己繳交200元,最終妥協、收走100元。
示意圖,翻攝自《魚乾女又怎樣》
「他說因為朋友來訪,多少都會影響室友」,原PO指出,房東表明「之後帶朋友一晚就要200」,當下十分傻眼,直呼「這是合理的嗎?」最後,原PO解釋,租金含水費,但不包括冷氣費,大概半年結算一次。
翻攝自Dcard,下同
此文一出,一票網友紛紛留言表達看法,說「如果你水電不用付,房東多收合理;如果你水電自付,多收不合理,但租屋族的確弱勢,如果不敢對簿公堂的話,就只能給一百了」、「個人認為 ,既然都給了就只能認了!換個角度想,如果朋友去外面,找住的地方也要不少住宿費用吧」。
此外,也有內行的人直言,「租約沒寫,你就有能力也有權利去談,一切以租約為準,因為租約完成後,按照內容這段期間的房間使用權是你的,只要不違反書面以及生活公約和法律,你要做什麼他無權干涉」。若你是原PO,會打算怎麼做呢?覺得房東的要求合理嗎?
沒聽過這種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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