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畢業後還記得國中公民課的內容嗎?其實公民課的許多知識會實際使用在生活中,例如有些醫院簽同意書指定「直系血親」才能簽、親戚不能通婚等等。一位男卡友擔心和「叔叔老婆的妹妹」在一起未來無法結婚,運用所學判斷一下,女友是「叔叔老婆的妹妹」有亂亻侖嗎?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生存家族》。
Dcard感情版上一位男卡友和女友相差1歲,焦慮問道:「她是我叔叔老婆的妹妹,這樣算不算是亂亻侖?婚姻在民法規定上是不是無效?」原PO還自製一張親屬關係圖,並引用民法第983條第一項第三款:「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不得結婚。原PO擔心自己和女友 (嬸嬸小16歲的妹妹) 是旁系姻親所以結婚不合法。
翻攝自Dcard。
底下許多卡友七嘴八舌:「沒有血緣關係」、「這不是老人最愛的,親上加親嗎」、「別擔心,安心去愛」、「你的公民老師在哭泣」。也有法律系畢業的卡友解答:「你們連姻親都不算。姻親是: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配偶之血親之配偶。你跟她之間最多就是血親之配偶之血親, 不但沒有血緣關係,還連姻親都不是,當然也就不會有不能結婚的問題」、「血親的配偶的血親=法律上沒關係。最常被討論到的例子就是公婆跟岳父母之間的『親家』,雖然依照傳統文化親家意思是因為婚姻產生的親屬關係,但法律不想讓親屬關係定義過度擴展導致法律問題繁雜。文藝一點來說,他們是法律上熟悉的陌生人」。
翻攝自衛福部。
你判斷正確嗎?原PO和女友不只沒血緣關係,也不符合姻親的定義,所以在法律上一點關係也沒有。其他卡友更納悶的是若原PO真的和嬸嬸的妹妹結婚,那稱謂該怎麼叫:「所以你跟你女友結婚的話,你的嬸嬸也會是你的大姨子,你的叔叔也會是你的連襟」、「所以你的堂弟要叫你堂哥還是姨丈」、「我只好奇,你們的小孩要叫你的叔叔嬸嬸什麼?叔公嬸婆/大姨姨丈?」、「叔叔的小姨,那以後你們結婚,你跟叔叔變平輩了耶」、「這樣結婚後你要叫姐姐還是嬸嬸、叔叔還是姐夫?」你覺得要怎麼稱呼呢?
翻攝自Dc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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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派遣女王》。
不就是A家兄弟和B家姐妹交往的概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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