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主婦的工作非常辛苦,處理家事之外也要打理另一半和孩子的生活細節,但很多時候其價值都被低估,成為有苦勞沒功勞的經濟弱勢。不過婚後不上班只在家學才藝、培養興趣,要求老公賺錢養她、將男方薪水房產收入名下的人,還可以稱為家庭主婦嗎?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認識的妻子》。
一位男網友在臉書社團《靠北女友2.0》抱怨交往3個月、以結婚為前提的女友。原PO表示女友本來是公務員,雖然薪水3萬多但工作穩定,交往初期女友個性好、不挑食,約會也採AB制,認識1個月後就在一起了。原PO父母是白手起家的傳統中小企業家,贊助一半買房基金,訓練兒子搬出去自己繳剩下貸款。從事家族企業的原PO認為未來妻子「一定要能幫家裡工作」,住處也有請打掃阿姨所以不缺人做家事。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Start-Up》。
不過公務員女友最近約會都挑高檔餐廳,也把工作辭了,要求婚後想專心當家庭主婦,不上班做些有興趣的事。原PO希望婚後妻子能跟他經營家族企業,但女友認為男方要有養老婆的肩膀「否則沒資格結婚」,而且「財產要改成共同擁有,才是愛的表現」,她也分享親戚們老公的財產房產都登記在老婆名下。女友直言婚後還要賺錢的話無須結婚:「為什麼跟你結婚還要為了你家的觀念去工作,還要幫忙分攤經濟?」原PO一聽頓時很想提分手。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Start-Up》。
底下網友們對女方觀念不敢恭維:「她想得太完美,女人沒工作才是可悲的開始,會變得很自卑與社會脫節」、「這就是長期飯票的概念啊」、「如果是真的話,這女的真有種,放著好好的公務員不做,幻想著人家一定會娶你」、「才交往3個多月而已,就在想婚後的生活方式,未免也太早了吧?」。也有人勸三觀不合盡快分:「換一個吧!想法不同,難再走下去」、「趕快分手吧,不論男女還是靠自己賺錢最實在,這簡直是吸血鬼」。你身邊還有未婚男女有「男主外、女主內」的觀念嗎?
翻攝自臉書《靠北女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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