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就算在醫院中遇到看似和善的陌生人,最好也不要隨便告知病房號。基隆一位女病患2021年9月因肋骨受傷住院,當月11日在院內遇到一名巫姓男病患攀談,兩人聊天後交換電話和LINE。當晚女病患打針吃藥後熟睡,隔天醒來竟發現自己的雙峰和腹部被人貼了4塊藥膏貼布,看到病床邊留下的一張紙條才驚覺自己被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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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金秘書為何那樣》。
判決書指出,2021年9月11日巫男和女病患A才剛認識,巫男在當天深夜11點傳了多則訊息表示要過去A女病房找她,不過當時A女已服用安眠藥物並施打助眠止痛針,20分鐘內藥效就會使人熟睡。A女當晚單穿自己的無袖上衣和睡褲休息,沒有看到巫男傳來的訊息。未料12日早上起床後A女發現雙峰和肚子被人貼了4塊貼布,病床邊夾了一張紙條寫著「我沒有要偷看你,只是要讓你趕快好…」A女看了手機訊息,驚覺巫男道歉稱她自己不能貼 (藥膏) 才會幫忙,感覺非常不舒服馬上跟醫院反應並報警。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金秘書為何那樣》。
巫男否認違反A女意願,且聲稱是在A女清醒的狀態下,幫她在鎖骨和腹部貼藥膏。巫男辯解:「我說我不會偷看,她說好,她當時穿著細肩背心,不需要掀起來,我有稍微撥開她的細肩帶,在左右鎖骨各貼一張。」巫男又說A女有東西留在他的病房,便幫她送回去並留下紙條,他晚上睡不著再傳訊息說有幫忙貼藥膏。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金秘書為何那樣》。
基隆地院勘查雙方LINE對話紀錄,從11日晚上11點多到隔天凌晨2點多巫男不斷傳訊:「等一下我過去願意在 (再) 陪我聊一兩句嗎?真的不會擔誤太久的,而且我也會很小聲的好不好」、「護士要走了我等一下去幫你換藥膏,希望你不要誤解我」、「對不起冒犯了,妳茶葉我有泡熱的,還有身上的藥膏應該會很有效,而妳沒有辦法自己換所以真的冒犯到妳了,但是我都是為妳好的,願妳見諒。願妳身體趕快好轉,祝福妳早日康復,加油」,而A女在此期間完全沒有回應。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太陽的後裔》。
A女12日回訊質問巫男擅自換藥,巫男辯稱有經允許,A女表示自己早已打針入睡,「我再怎麼也不可能讓人碰到我的身體」。基隆地院核對訊息相符且檢視病房外監視器,認定事證明確,再來雙方才剛認識並無交情不太可能發生肢體接觸,且A女住院仍可自理,若當下清醒可以自行換藥不需他人協助,加上藥布黏貼位置敏感需掀衣才能黏貼,卻都不是貼在受傷部位。法院判巫男犯下乘機犭畏褻罪,處6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即使受傷住院,有沒有方法可以保護自己呢?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太陽的後裔》。
住院也要小心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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