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岡山一名42歲黃姓男子11月14日晚間11點左右,酒駕行經梓官區公館路段被警方攔下後,卻打給媽媽求救,令人哭笑不得。
翻攝自網路,下同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警方發現黃男駕駛的轎車一路搖搖晃晃,就尾隨他至岡山區寶米路。不過,黃男在接受警方問訊並接受酒測前,一直試圖拖延時間,不斷地打給母親尋求解決之道。30分鐘後,黃男再次拜託警方「我打給我媽,最後一次,看她怎麼做決定,這樣好不好?」警方聽到後,立刻訓斥「你自己作主就好,你是成年人了!」
然而,黃男遵從母親指示,拒絕接受酒測,警方告知後果後,依法開出新台幣18萬元罰緩、移置且保管汽車、吊銷駕照、3年不得考領,還得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據悉,黃男2020年就曾酒駕,涉犯公共危險罪遭移送。
圖片來源/TVBS新聞網
酒駕累犯者,真的必須嚴懲!去年光酒駕的死亡人數,就高達318人,台灣政府不斷地宣導「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還是有不少民眾視若無睹,釀成一齣齣悲劇。高雄市交通局依據酒駕新法規定,推出一套全新的「制裁招數」,希望達到嚇阻酒駕的效果。
示意圖,圖片來源/freepik
綜合台灣媒體報導,以往新聞為了保障當事人權益,照片都會進行馬賽克處理,且不公布個資。然而,高雄市交通局表示,酒駕新法已於111年3月31日上路,依新法規定,對於屢次酒駕違規者,自108年7月1日起算,10年內如又酒駕再犯或酒駕拒測者,將「公告」其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更多內容請見下方延伸閱讀】
示意圖,圖片來源/達志
到底?為何一直要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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