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一名刘姓女教师继承父亲37万元遗产与490万元债务,遭银行强制扣薪长达18年,陆续还款共638万元,银行仍没打算收手,气到提告。对此,银行出面回应,下场也曝光!
示意图,图片来源/pexels
判决书指出,1985年刘女从嘉义北上求学,1991年结婚并迁居台北市,1996年开始在学校任教,刘父则于1996年向银行借贷800万元,必须偿还1021万3700元,截至2001年还款648万5078元,其于2002年10月6日去世,留下债务490万8226元。刘女不明白父亲的财务状况,没有抛弃继承,3年后才知道有债务,2005年5月27日起,每月遭银行扣薪1万9千元至2万7千元不等,至今已还638万9949元,超过本金4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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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银行继续强制扣薪,并声称每月利息加上逾期违约金为3万2988元,刘女每月顶多还2万7203元,不够支付利息,所以不仅尚未还清利息,本金也没有还清。对此,刘女痛批,以继承的37多万元价值来看,18年来已偿还648多万元,等于17.1倍左右,超过的债务应不存在,银行却主张高额利息,不断扣押自己的薪资,违背诚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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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义地方法院认为,刘父的财产仍有其他继承人,倘若37万元遗产仅有刘女继承,至多就是37万3610元范围内负清偿责任,但刘女已给付638万9949元,远超过遗产总额,依照民法《继承编施行法》第1之3条第4项,刘女仅需以37万元的遗产清偿债务,因为已给付638万9949元,所以判490万元债权不存在,她获得胜诉,无须清偿此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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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官司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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