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意碰觸別人會讓人不舒服,對象是動物也一樣,若不懂得互相尊重,恐怕就只能接受法律制裁了。21日有民眾在小琉球美人洞目擊一名身穿黃色洋裝的女子為了自拍故意擋住海龜去路,還伸手摸海龜開心合照,旁觀者大聲勸阻並錄影存證。
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二社》,下同。
目擊民眾將女子任意觸碰海龜的違法行徑上傳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女子拿手機站在沙灘拍照,看到身邊有海龜,竟然用腳擋住海龜不讓牠回到大海,甚至彎腰伸手摸了龜龜開心自拍。一旁民眾大聲喝止:「不能摸!」女子似乎沒聽到,還繼續碰觸海龜,民眾將影片公開並通報海巡署處理。
根據《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2條,騷//擾、虐//待保育類野生動物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如發現有人危害海洋資源,可立即撥打「118」通報海巡署。網友看到後搖頭:「準備為她的無知付出代價」、「檢舉就對了,罰好罰滿」、「有影片為證,30萬確定開罰」。《NOWnews 今日新聞》指出,海巡署已找到該違法遊客,女子聲稱不知道違法,仍被函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翻攝自《全國法規資料庫》。
海巡署早在臉書粉絲專頁《海巡署長室》宣導,任何生物被突然觸碰一定都會害怕,亂摸野生動物更可能害人又害己。海巡署解釋:「海龜、珊瑚、鯊魚……這些海洋生物,皮膚外表通常都有保護黏液,隨意的觸摸會使牠們暴露在危險之中,甚至遭到細菌感染。」另外,海龜生性緊張,若被追逐觸摸可能會嚇跑,增加逃離途中受傷或致死的風險,「也很可能因為恐懼,不再洄遊到被人摸過的地方。」再者,像是魟魚、石頭魚、獅子魚等海洋生物有毒性或攻擊性,人類隨便亂碰牠們很可能讓自己陷入危險,「因此不觸摸海洋生物,是保護牠們也是保護你自己。」
還有誰不知道不能亂摸海洋生物的?快把文章分享出去,別讓自己的親友因違法上新聞!最近基隆潮間帶出現藍色絕美漂浮生物,彷彿有天使翅膀的外型,像極了《寶可夢》裡才會出現精靈,不過民眾看到這漂亮的小生物可別輕易捕捉或接觸,因為他的真實身分堪稱是「海裡最美的殺手」……【下滑延伸閱讀學更多】
翻攝自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
不要!碰!龜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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