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基本工資已經連續8年調漲,明年1月1日起,勞動部宣布基本工資再度調升,月薪從新臺幣26400元調整至27470元。另外,有3行業若超出法定正常工作時數,勞動部提醒基本工資應按時數比例增計,而非以每月基本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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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媒體《東森新聞》、《風傳媒》的報導,勞動部宣布基本工資自113年1月1日起,月薪由新臺幣26400元調整至27470元,時薪則是從176元調升至183元,按日計酬的日薪則不可低於183元乘以工作時數之金額,加班費也將以調升後的金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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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表示,工資是勞工提供勞務的對價,其金額由勞雇雙方協商約定,不過基本工資立法目的在保障勞工的基本生活,維持其必需的購買力,因此雇主提供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目前未達基本工資的事業單位也皆需調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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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雇主與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勞動部提醒若約定且核備的正常工作時間超過法定工作時數,那基本工資將按時數比例增計,而非以每月基本工資計算,例如保全業之保全人員、事業單位自行僱用之警衛人員、社會福利服務機構之監護工等。
示意圖。圖片來源 / 取自Sidney L. Gold&Associates, P.C
以保全人員為例,勞雇雙方如果是「按月計酬」每月正常工作時數為240小時,基本工資就應以35025元為基準,如當月延長工時為48小時,且均在當日前2小時者,當月薪資合計不得低於42350元;「按時計酬」則應以183元乘以每月正常工作時數為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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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看到飆漲的物價就會感嘆一句「什麼都漲就是薪水沒漲」,一位女卡友翻出外公保留33年的薪資單,阿公當時的月薪數目和現在年輕人確實差不多,不過薪資單上的1條項目卻格外吸睛,讓年輕網友們感嘆美好年代不再。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高斯電子公司》。
女卡友在Dcard閒聊板曬出外公「民國79年1月的薪資條」,單據時間距今33年。孫女看到阿公一個月的薪水加上春節獎金後,實際可以領到12萬5千235元非常驚訝:「在那個年代這樣真的好多喔!」
翻攝自Dcard。
就單據來看,原PO阿公本薪3萬4千880元,春節獎金公司發了7萬多,「全勤獎金」更是高達1萬1千298元,加上交通伙食等津貼並扣除代收費用後,阿公實際領到12萬多。另外,原PO也補充阿公是在「機場機坪組」工作。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部長與社畜的焦急羅曼史》。
卡友們看完阿公的薪資單後不禁嘆氣,全勤獎金更是讓很多人羨慕:「現在全勤有1,000就該偷笑,老闆默認彈性工時,所以沒有全勤獎金,要Fire (開除) 你的時候就拿遲到說嘴 (逼迫) ,啊怎麼可以不算我有加班的時間呢」、「全勤就11,000!?」、「你不要…再說了…」、「全勤11,000…我大概會忘記請假兩個字怎麼寫」、「我爸都說我們這代很辛苦,他20歲出社會一個月就三萬了,到現在還是三萬,但所有物價都是翻倍以上」。自己和身邊的人上班有領過全勤獎金嗎?
翻攝自Dc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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