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內湖區近日發生一起恐怖車禍!一名15歲的曾姓少年偷開祖父的車外出找朋友,行經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疑似會車緊張,分不清油門跟煞車,在馬路上以S形行駛,再衝撞進東湖市場某臭豆腐店,造成3死2傷。至於少年全家到底該付出多少代價?產險業者也分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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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CTWANT》、《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報導,由於祖父人在國外,曾父得知兒子闖禍後,立刻來到警局,向社會鞠躬道歉,「我對不起大家,我不會教小孩」,雖然嘴上痛罵孩子,卻為其重金聘請兩名律師,並陪同兒子應訊、前往少年法庭;祖父則撥打越洋電話向親友表示,「對於發生這樣的事情,感到很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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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少年被法院裁定收容,雙手上銬、在兩名法警的戒護下走上囚車,隨後解送至法務部矯正署台北少年觀護所。
由於3名死者家屬,都決定對少年提告過失致死,所以產險業者透露,汽車領牌都必投保強制責任險,許多車主都會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但本次肇事者為「無照駕駛」,強制險理賠總額640萬元,將向肇事者追償,任意責任險也沒得賠,「初估千萬元起跳的理賠,最終都將由監護人 (父親) 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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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車主 (祖父) ,原本若有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車禍造成第3人死亡,強制險200萬元理賠不夠,可由任意第三人責任險負擔,而強制險不賠的小吃店財損也包含在內,少年私自開車,只要車主表達同意,產險公司就會理賠且不會追償,但他是「無照駕駛」,「無照、酒駕、使用非法藥物、蓄意造成車禍」均為第三人責任險的「不保事項」,保險公司不負理賠責任,車主完全無法獲得理賠。
所以說,事故造成的3條人命、2人重傷、小吃店財物、營業中斷等所有損失,初估千萬元起跳的理賠金,最終都必須由曾父支付。
為了避免脫產問題,警方建請法院監管保全肇事者家中的財產,讓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能求償有門。然而,議員游淑慧指出,內湖分局移送少年駕車肇事卷宗時,曾主動協助死者家屬提出請求,希望法官清查監護人財產並予以保全,但台北地院「並未同意」市警局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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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淑慧坦言,死者家屬得知此事後,感到無措、無奈及不安,擔心求償無門。
不過,產險業者提醒,因車主也可追究「未妥善保管汽車」的責任,所以受害者可同時向其求償,為自身爭取最大權益;內湖分局也已代為聯繫法務部犯保協會,後續犯保協會將行文調查,藉以協助家屬後續求償事宜。
翻攝自自由時報
家屬一定很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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