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機車王國」的台灣路上機車數量龐大,每戶人家很多都不只有一台機車,不過並非每位機車騎士都熟悉交通法規,有些日常習慣其實已違規,直到被開單才知道做錯。一位騎士將機車停進路邊停車格,因為少了1個關鍵步驟挨罰,幾千塊瞬間不翼而飛。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unsplash
收到罰單的騎士很納悶,因此上論壇Mobile01求解:「想請問我停在馬路上的機車停車格也要打方向燈嗎?」巷子兩旁設有機車停車格,原PO停進去之前沒有打方向燈,因此被開罰單「不依規定使用燈光」。原PO自認既不是變換車道也沒有轉彎,所以沒有打,事後查法規只看到汽車停停車格需要打方向燈,不確定機車是否也要。
翻攝自Mobile01,下同
底下網友直呼有此規定,但一堆人沒遵守:「規定是要打啦」、「都查到汽車要打方向燈了,那就是要打啊!除非特殊道路規範,例如幾cc以下怎樣怎樣,否則法規上講的汽車,就是汽機車共同遵守」、「這倒是許多人都沒注意到的,還是別大聲宣傳,免得越來越多針對性的檢舉」、「要,之前被警察勸導過,當時警察在開單旁邊沒停在格子裡面的機車,警察就叫我方向燈打一下再停進去」。
不少人認同這條規定有理:「你打方向燈了,後方的車就知道你要路邊停靠,就能先慢下來留意你的動作」、「本來就要打方向燈,你在路中間突然煞停,請問是要攔車?逼車?還是買檳榔?還是去旁邊停車格?誰知道啊?」、「我覺得就是路太小,你忽然停下來要停車,忽然讓對方不知所措才被檢舉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1條,行車遇有轉向、減速暫停、讓車、倒車、變換車道等情況時,需依規定用燈光或手勢;《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也註明,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翻攝自全國法規資料庫
少打一個方向燈不僅增加擦撞風險,被開罰還至少噴1,200元實在得不償失,還是好好遵守規定比較好。機車族還需注意,明年元旦將有新規定上路,沒做好的話小心要再損失1,800元了……【下滑延伸閱讀看更多】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unsplash
(往下還有更多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