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歲的台灣女星劉樂妍,曾為性感女團「女F4」的團長,2016年將事業中心轉移至中國,時常在社群媒體上表達親中言論,被冠上「女版黃安」的稱號,爭議不斷。然而,她近期卻自爆,恐在中國犯法。

翻攝自微博 (劉樂妍) ,下同
劉樂妍近期從事直播帶貨的工作,怎料其中一名助理因家中有事,只能做到月底,要趕緊找人替補,而自己的要求只有不能抽煙、不能喝酒、必須有駕照,且喜歡小狗;再接下來就是八字跟自己合、拍影片的時候要有觀眾緣。

劉樂妍直言,怎料應徵者來了後,大家都十分傻眼,驚呼「怎麼是男人?」似乎是不想聘用男性,「隨意就地解散員工是犯法的!如果現在我打發他走,我會犯法嗎?」



事實上,劉樂妍之所以從事直播帶貨,疑似是沒戲可拍,她曾在微博上傳一段名為「帶你看看,帶貨主播下班後都在幹嘛?」的影片,內容引發熱議。

劉樂妍凌晨結束直播後,走到微波爐面前並蹲下,解釋以前都會帶便當到公司,但現在工時太長,沒時間做飯,公司有什麼直播剩下的樣品就吃,「如果都沒人吃太浪費了,勤勞節約愛惜食物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更多內容請見下方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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