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氣候變遷影響,極端氣候也更加明顯,氣溫不斷攀升就是其中之一。近幾年來,世界各地傳出熱浪的機率越來越高,台灣也飽受高溫威脅,人的身體若是無法調節高溫,就會有熱傷害產生,「高溫假」的議題在國內也已討論多年,如今終於有所進展。

根據媒體《東森新聞》、《中時新聞網》的報導,中央氣象署在2018年6月15日開始發布「高溫資訊」,只要地面最高氣溫上升至攝氏36度以上,依據觀測或預測的氣溫高低與延續情形,就會發出黃燈、橙燈、紅燈3種等級警報。

然而目前台灣《氣象法》對災害性天氣定義中,只有包括颱風、大雨、豪雨、雷電、冰雹、濃霧、龍捲風、低溫、焚風等天氣現象,並沒有包含「高溫」。但隨著全球暖化加劇,36度以上的極端高溫已不罕見,因此氣象署正在研擬修法,將高溫納進《氣象法》。

不過「高溫假」是否真的能實施?氣象署署長呂國臣表示,氣象署的職責是要提供客觀環境數據給各行各業,放假與否並非氣象署的權責。氣象署預計最快今年底前就會將高溫納進《氣象法》草案送交行政院,未來高溫特報發布後,地方政府將可依法啟動應變措施,像是訂定防曬、降溫或縮短工時等相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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