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海瑞鄉56歲布農族男子王光祿為了要孝敬94歲的母親,在2年前的7月以獵槍捕殺山羊及山羌,但卻因此被法院判刑3年?!
由於他的獵槍是撿拾到的、而不是自製的,因此違反法律規定「獵槍需自製」這項原則、日前被法院依槍砲彈刀械管制條例和野生動物保育法判處3年6個月有期徒刑定讞。
王光祿表示,母親總是吃不慣市面上販賣的肉、很想念以前吃的山上動物「真正的肉」的滋味,因此他才上山打獵,也只是想在高齡母親還在時多盡一點為人子女的孝道。
學術及社會聲援團體近日在網路上發起「學界社運界聯合聲援布農族獵人王光祿連署」,目前已有90多個團體及將近2千人加入連署,希望獲准提出非常上訴、並且在案件審理期間應暫緩執行入監服刑。
王光祿面對可能到來的牢獄之災、至今仍然不敢告訴年事已高的母親,怕她會承受不住這個消息。
他也擔心自己入監服刑後、高齡母親會沒有人照顧,甚至還問:「可以把媽媽帶進去嗎?」並且也說,如果需要入獄的話、會在入獄前騙媽媽自己是要去工廠上班。
來源: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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