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撥妹的收費怎麼收呢?近日根據《聯合報》報導,在高雄有一名28歲的吳姓女子,她為了賺錢跑到了桃園當傳播妹,只是在過程中染上了毒癮。事後她因為碰毒認識了兼差販毒的25歲曾姓男子,不了被人舉報,讓台北市刑大前往桃園將兩人逮捕。警方在調查吳姓女子背景時,發現她的臉書在跨年時竟然有打「跨年本人出租,賺錢第一,快來約我」的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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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最令人吃驚的是她有列出各項「服務價碼」,摸頭100元、捏臉200元、逛街、假裝女友、拉手要加50元等等。其他特別的項目中有陪看月亮、而且還顧慮到天氣,如果陰天則只收半價1000元,還有當電燈泡、第三者也都可以,只是價碼會加到1萬。但最奇特的是這名「出租女子」後來有提到可以「愛愛」,價碼竟然是免費?!只是前提要是自己挑選的對象…
來源:UDN|Appledaily
真的很搞笑,怎麼會把服務寫的這麼詳細,真的有認真思考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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