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死刑犯在伏法之前,都會提供最後一餐,每個犯人的要求都會有所不同。根據《鏡報》報導,日前在美國喬治亞州亞特蘭大有一名45歲的死刑犯萊德福 (J.W. ‘Boy’ Ledford) 在死前,獄方按照傳統讓他可以選擇最後一餐,萊德福一點都不想放棄最後一次品嚐美食的機會,開出了驚人的豪華菜單,並且通通吃下肚。
死刑犯萊德福在1992年只有20歲時,刺死73歲的鄰居約翰斯頓 (Harry Johnston) ,並且綁住死者的老婆,搶走槍械和現金,雖然辯護律師稱萊德福有個可憐的童年,所以希望法官可以寬恕,不過最後他還是被判打毒針死刑。
只是律師認為萊德福有「慢性神經痛病變」,希望可以申請改為槍斃,但是美國最高法院裁定表示,如果死刑犯要申請另一種方式,則該方式必須有該州法律許可,只是喬治亞州只允許使用毒針方式,因此維持不變。
而萊德福的菜單則是有:炸雞、薯條、牛排、炸豬肉、起司、香草冰淇淋核桃派等多種既美味又高熱量的食物,最後他吞下了5千大卡的熱量。不過整起判決卻讓台灣網友討論起台灣的其他社會案件,並認為跟美國的判決差好多,還有人回說「可惜你不是台灣人」、「在台灣可教化」。
來源:鏡報│蘋果日報
有網友計算5千大卡大約是17碗超商賣的皮蛋瘦肉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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