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 (2013年10月1日),現年24歲的新北市黃姓男子服役時,對催討債務20萬元和要求分手的王姓女友懷恨在心。他涉嫌把剪出2個洞的棉被收納袋戴在頭上後,闖入王家,用童軍繩絞殺午睡的王母。待王女回家後,他強逼王女跟他進行分手砲,最後勒斃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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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蘋果日報》,黃男殺死兩人後,在黃家內翻找財物。王父當時剛好回家,發現家門異常地反鎖,於是離去求助。最後,警方逮捕躲在屋頂水塔旁的黃男。沒想到黃男辯稱,跟王女是合意性.交,還說「勒死比較不痛苦!」一審和二審均判死刑和終身褫奪公權。可是,最高院認為二審的判死因由不明確、沒有詳述符合《兩公約》的「情節最嚴重之罪」與否,去年3月發回更審。今年1月,高院一審也是判黃男死刑。義務律師陳芬芬爭取後,最高院日前為黃男召開第一次生死辯論庭。
日前第一次召開生死辯論庭時,王父在庭外受訪表示,「趕快像鄭捷一樣,把他槍殺了!」王父強調,黃男從來都沒有向他道歉,他覺得黃男完全沒有悔意。他表示,即使黃男道歉,他也絕對不會接受。這4年來,他不但要承受同時失去妻子和女兒的痛楚,還被人冷嘲熱諷,說他不敢找黃男報仇。「我的報復,就是要法律判他死刑!」他呼籲最高院速審速結,判黃男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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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父受訪時,黃男生死辯的辯護律師剛好走過,王父向他們喊話,但他們沒有理會。去年,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時,王父曾拿著妻女遺照露面,「《兩公約》殺2個人不用判死刑?早就該槍斃了!還給我們拖這麼久!」
來源:蘋果日報
TEEPR小編:大家認為應該判他死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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