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7日,就讀台中市中山醫學大學的大學生張博崴獨自攀登白姑大山,次日下午曾以電話聯絡女友表示迷路,之後就失去聯絡,當時警消出動600多人進行長達51天的大規模搜山行動仍一無所獲,最後竟是2名山友在2天內找到遺體,張生的父母認為消防隊有疏失,提告要求國家賠償。
家屬認為南投縣消防局在接獲報案後,到隔天才派員搜救,也沒有找民間救難團體一起協助,胡亂搜救51天,才讓兒子錯失黃金救援時間失溫休克死亡。台北地方法院2015年6月認定消防局有疏失,最後判處國賠266餘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張博崴的父母在失去兒子後開創「面山教育」,也投入山難救援工作,他們表示,上訴不是為了錢,而是希望政府促進登山安全。
中時電子報
南投消防局委任律師表示,張博崴事件已經出動全國的搜救團體參與搜救,沒有延誤救援時間,過去八通關、水漾森林兩起山難事件中也有找來找到張博崴遺體的黃姓山友幫忙,但也沒有找到受害者,這次黃姓山友能找到遺體也只是「排除別人已搜救的地方」尋獲,因為這樣認定消防局有疏失實在難以接受。南投縣消防局長林聰吉說:「我們都是依照規定在執行山難搜救,所以我們再提出上訴。」這起山難國賠是司法史上的罕見案例,全案將會在下個月進行二審,是否會再翻盤也引發外界關注。
參考資料: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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