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陳之漢常常在直播中發表自己對於社會的看法,日前針對一起2014年的「防衛過當」的案例開砲,認為法律應該要保護善良的人,但這個判例卻是「先動手就贏了。」那乾脆以後每個人都帶鋁棒出門。
館長認為現在台灣的法律很莫名其妙,現在的社會似乎先動手就贏,以前有假車禍現在有假打人真勒索,以後乾脆出門就抄傢伙,「看人就打,輕輕的敲一下沒有重傷,扭打之後頭去撞牆壁,就這樣一個賺200萬。」館長也提到,法律應該要站在善良的人這一邊,誰先動手或是防衛台灣都是民主國家,應該要少數服從多數,「必須尊重我們,這樣的判決很不合理」以後出門每個人都帶著球棒在身上。
而被館長當作範例的案件,其實是2014年一位吳姓男子在桃園好市多停車場跟林姓男子起口角,對方從車裡拿出鋁棒攻擊,吳男舉起手臂阻擋病徒手反擊,沒想到這一推把人推倒在地之後,林男失去嗅覺,最後反而要被攻擊的吳男被判一年有期徒刑、200百萬賠償。
參考資料:館長臉書
TEEPR仙女咪:現在有時候的法律,已經不是為正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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