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小三男童因為在安親班交作業時,作業用丟的被女老師糾正,沒想到他竟然遷怒到其他同學身上,出手攻擊同學,老師上前制止他還被他咬了手臂一口,沒想到老師和學生當著全班的面打了起來,還互告對方傷害,近日判決出爐,老師慘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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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高雄一間安親班發生老師和學生互毆事件,一名小三男童被女老師要求交作業時,竟然直接把作業摔在地上,老師認為他行為不妥於是糾正他,沒想到他竟然把氣出在同學身上要攻擊同學,老師見狀上前制止,用腳踹了男童的小腿,又用腳踩住他的腳掌。男童不甘示弱咬了老師手臂一口,雙方就扭打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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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回家洗澡時,媽媽發現他腳上都是傷痕,氣得提告老師傷害,老師也告男童傷害,但少年法庭裁定男童不付審理。女老師在法庭上否認踢踹和踩踏男童,表示只是出腳要絆住他,自己也被男童攻擊和咬傷,老師的律師主張這是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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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調查後認為男童的傷勢不像是老師聲稱只有用腳絆住,應該有更激烈的攻擊行為。而且老師身高約160公分,男童身高不超過137公分體型偏瘦弱,認為老師只要抓住男童雙手保持適當安全距離就可以保護到自己,老師的行為不算正當防衛。而且為人師表還在孩子面前暴力相向,做了最不好的示範,因此橋頭地院依傷害罪判老師拘役65天,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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