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黃姓男客人在臉書社團上認識一名從事按摩業的女子,兩人於2019年12月底相約旅館進行3小時的「純按摩」服務。未料療程結束後,按摩女報警聲稱黃男欺負她並要求付錢和解,黃男拒絕並反駁是對方自己坐上來,按摩女因此提告。經過2次檢方不起訴、基隆地院駁回上訴後,按摩女仍不死心上訴、索賠100萬元,於今年8月由高等法院判決。
【以下內容只限18歲以上觀看,請斟酌閱讀】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akutaso。
根據判決書,按摩女表示當時療程結束後,黃男違反意願將她寬衣解帶,她趴在床上遭到非禮。事後驗傷提告,要求黃男賠償100萬元。當下按摩女有報警,警方到場後黃男回答是女方幫他按摩過程中碰到小弟弟起了反應,結果女方就進到浴室,出來後自稱「是混血兒,而且有通靈體質」,如果碰到小弟弟的分泌物就會懷孕,所以女方要求他賠償「2,500元和解費與500元的墮胎藥費用」。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akutaso。
黃男向法官表示按摩當下他的眼睛被毛巾蓋住,按摩女摸了他小弟弟後,感覺到女方把小老弟放進她的小妹妹,黃男嚇到跳開也沒有想要開戰的意思。當天已經付按摩費和餐費共3,700元,卻又被按摩女追討3,000元,警方到場後黃男表示不願意和解、多付3,000元。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akutaso。
根據醫院的驗傷診斷書,並無法確切證明按摩女在當天遭黃男欺負,且按摩女聲稱當時趴著反抗,背部卻沒有外傷,且身上的輕傷和奮力掙扎的描述不符。調查也指出,按摩女在事發前一天到餐廳打工時和他人發生糾紛,碰撞受傷的部位很接近她聲稱被黃男欺負時所留下的傷痕,所以無法排除驗傷結果是前一天和別人起衝突時所留下。且警方到場時,按摩女再三要求黃男付錢和解,語氣平穩、清晰不像被欺負的受害者會有的激動情緒。高等法院依證據不足駁回上訴。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unsplash。
通靈體質易懷孕是按摩女的藉口,也確實有人在罪證確鑿時會說出奇妙的理由狡辯。先前新竹一名高姓警員假扮成客人到按摩休閒坊消費,許姓女子帶他進包廂後急著要開始動嘴服務,高員想方設法拖延,終於錄下5字關鍵證據才表明身分進行查緝……【下滑延伸閱讀看更多】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akutaso。
如果所言為真,3千和解不會太少嗎?
(往下還有更多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