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因為心理因素、遇到刑事案件,在住處或旅館身亡,這些地方都會被定義為凶宅,按照法律規定,屋主在賣房前,不可隱瞞此事,否則會吃上官司,而不少人有所忌諱,都會退避三舍,導致價錢好不起來。那麼,若在房子蓋好前,工地卻出了人命,這樣算凶宅嗎?知名風水師江柏樂給出答案了!
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根據《中天新聞網》、《三立新聞網》報導,據內政部定型化契約,房屋買賣時,屋主需告知買方,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但如果是建案工地命案,連門牌都沒有,自然也不符合其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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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凶宅」並非只有法律定義,也涉及民眾觀感,江柏樂認為,以上狀況在民俗定義上就是凶宅,尤其是事發地點,若是因為工安沒做好,或者逼迫工人趕工導致意外發生,鬼魂就會找工頭或建商算帳,不經過民俗處理、怨氣不散,不僅工程無法順利進行,營造、建商以及未來搬進去的住戶,也都會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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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柏樂建議,若想讓怨氣消散,相關單位都該要受到應有的懲罰,家屬也要請法師協助,告訴祂冤魂已伏法,並引魂回家供奉,否則很容易留在原地作亂。
此外,江柏樂提醒,若同個工地接二連三發生命案意外,且不是違反安全規範所造成,就要特別注意,當地恐怕有地陰公存在,這是指修練超過250年的鬼神、比修練200年的土地公法力還強,如果是地陰公作亂,法師及一般神明也難解,要防止地陰公作亂的話,只能找大廟神明乩身請神明降駕,與地陰公進行良善談判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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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江柏樂警告,建商不應為了趕工,罔顧安全規範、草菅人命,若發生意外,除了會發生冤魂尋仇,也會有損陰德,對未來財運、福報都有相當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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