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文山區蔬食餐廳「動物誌」日前在臉書上PO文,店貓「斑斑」在2日凌晨失蹤,後來調閱監視器,發現1名男子騎著ubike疑似偷走貓咪。經報警處理後,該名嫌犯6日晚間主動投案,但沒想到嫌犯竟然就是先前殺死大橘子的台大生陳皓揚。
Facebook|動物誌 About Animals
去年12月底,台大化工系澳門僑生陳皓揚,在台北市溫州街停車場勒殺流浪貓「大橘子」,之後警方依違反《動保法》移送法辦,由於陳男出庭坦承掐死大橘子,台北地檢署5月依違反《動保法》起訴陳男,未料不到3個月又再度痛下毒手。
上周六晚間,陳皓揚主動至轄區分局投案,坦承當天要抓貓時,因為「斑斑」攻擊他,才會失手打死貓,之後把貓屍帶走放在ubike的籃子騎到河濱公園,順手丟入新店溪流棄屍,警方偵訊後將他依竊盜及違反動保法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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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店家監視器畫面,陳皓揚犯案過程中完全看不出兇殘,反而表現得相當開心,這樣的反差,讓人不寒而慄。
過去台灣大學對陳男虐貓案發表聲明,其中提到:「陳生經此事件,亦受驚嚇,本校已啟動心理輔導機制,安撫其情緒,並協助陳生面對問題。」引起許多網友不滿,認為台大包庇兇手。
此次虐貓事件再度發生後,許多網友憤怒表示,「連續殺貓,每次都有藉口,到時虐殺人是否也要包容他?」、「這種垃圾需要什麼未來?」,不少人更抗議「(台大) 你們拼命維護的學生,根本是變態惡魔!」
也有網友認為應從台灣動保法著手修改,「中華民國現行法律對於虐待動物致死的罰則,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但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人因為虐待動物坐牢過,全都是易科罰金或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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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陳皓揚的殺貓累犯行徑,精神科醫師表示個案必須接受長期的醫療專業評估,了解虐貓行為的背後成因,呼籲勿將虐貓行為直接和精神疾病或心理疾病劃上等號。
而台大學生則有不同看法,有人認為應該了解犯案動機後再做評論,有人覺得他的行為非常可惡,也有人認為,他的行為很不人道,但屬個人行為。
店家「動物誌」呼籲網友冷靜:「針對特定對象報仇、泄恨,斑斑不會因此回來,但是如果可以,希望每一個人試著去關心身邊的人,聆聽他、理解他,或許就不會有下一隻斑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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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強調「不論什麼情況,生命並不該是我們可以輕易剝奪的,」但建議大家試著放下情緒成見,去試試「另一個想法的可能性」,「每個人都有那塊心是去『理解、原諒』,但一直以來這並不被當成一個選項。現在我們想要告訴大家,這是一個選項,我們可以、也應該選擇讓這個大環境變成友善且互相尊重的。我們相信有比起仇恨力量更大的什麼在那。」
來源:蘋果即時|聯合新聞網
而且他才將要到手的台大畢業證書也飛了!感覺像這樣的人應該也沒有老闆敢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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